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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莺莺
《创造居场所:孤独与归宿的社会学》一书可以认为是2020年以来日本社会中人际关系越发孤独化、隔绝化的背景之下,关于人如何重建归属感与认同感的思考。在社会学里,这是一个历久弥新的题目。但这本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系统艰深的学术论著,而是紧贴着日本社会的脉搏,推动读者去思考,在当下的社会现状之中,如何使每个人都可能找到令自己感到舒适但又能确认社会位置的某种居心之地,特别是能够照顾到不那么符合主流社会期待的人群。此书并非要提出某种宏大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但它对“自立”“自我”等在现代社会中深入人心的核心理念提出了细小、审慎但坚定的反思,提示我们从一些新的角度思考这些理念。
“居场所”这一概念在日本社会的流行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是指提供给当时不想上学或无法上学的特殊儿童群体的带有“避难意义”的自由空间。这一概念的含义在之后变得更宽泛。在本书中,“居场所”就是指这样一种可供个人使用的、能够确认自我存在的、同时仍能与社会建立联系的空间。
“居场所”首先并不是某种由个体占有的孤立空间,而是一个公共的地方,是“社会上的容身之处,同时也是精神上的依托之所”,代表着社会性的构建。拥有居场所的状态是指能够在自我与社会之间建立互相认可的关系,能够在社会中形成恰当的自我定位和人生方向。人们回退到孤立的生活空间之中,恰恰是因为在社会中无法找到居场所。
“居场所”不是指家庭或职场,而是指各种各样的公共空间,当然同时包括了线上与线下的多样形式,人们可从现实空间中获得安慰,也可以在互联网上建立有意义的社会关系。
但是,此书在今天背景下最重要也最有价值的地方或许是,“居场所”作为公共空间,并不是指哈贝马斯所说的可以理性商榷和意见交流的公共领域的含义,不是指交换政治理念的平台。其第一义是指一个人可以去的地方。在这样的居场所之中,人与人能够共同完成部分生活,人与人之间形成的关系又是相对轻松的,不以同质、同构、差异或对立为前提。
“居场所”首先是维持多样性和促进宽容的空间状态,令持有特定观点的人都能找到感到舒适的社会位置或处境,无论这种处境是指前述的可以透口气的空间状态,还是一种价值观状态,抑或是一种关系状态。
作者指出,当前人们“没有居场所”的普遍感觉,是日本社会近几十年高速发展过程中累积性的结果,即人的生存基础逐渐变得不稳定。20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崩溃,其后“应届生统一录用”就业模式的崩溃,导致毕业生不能顺利变成劳动力,年轻人变得不稳定。从人人都能就业的状态,变成了能够做到工作不间断的年轻人只有四成。
由于三角结构中一直过于依赖家庭来抚育孩子(而几乎缺乏任何其他的中介性结构),一旦经济不景气,家庭之间的差距就会变得更加明显。因此,以家庭为单位的竞争就变得越来越激烈,家长主义也变得越来越强烈。这样的进程也发生在中国社会之中。《哪吒之魔童闹海》中所表现出的父母形象和亲子关系,可以说正是此种社会意识的体现。只是正如本书作者所说,父母当然是尽心尽力教育孩子的,但是“在家庭中实施‘全方位、高密度的教育战略’,甚至让孩子即使在家里也能感受到带有教育性和评估性的目光”,会让孩子感到窒息。
而由于学校是一个高度统制性的结构,不适应学校文化的儿童、青少年就会失去发展的可能性和机会。《垫底辣妹》这样的流行电影的出现,其实也映射着教育体制背后的社会性问题。同时,日本社会进入了一个更激烈的竞争状态。高度的竞争要求年轻人具备各种新能力,并且也有各种细致的量化指标。如今这些能力已经不仅仅是指学习成绩,而是“非认知性、非标准的”感情操作的综合能力,结果是造成了“比以往的精英主义更加露骨、更加残酷的精英主义”。
因此,日本社会“没有居场所”的普遍感觉,是因为过于依赖的家庭、企业与学校的三角结构解体之后,社会并没有产生替代性的多样化结构。
那么,如何来创造这样的居场所呢?作者对于均一化设计公共空间的做法持有谨慎的批评态度。在一个社会中,居场所应该是人能够放心生活、自在自洽的空间。
居场所有非常重要的一个层面,即意味着在主流观念与生活方式之外的可能性,其意义中始终包含着能为少数群体所开辟出的空间。在这一方面,作者对所谓“自立”的社会观念和福利原则进行了反思。自立,包含着经济、生活与社会(政治)的三重含义。但是,狭义的“自立”观点配合着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经济走向被逐步强化,将责任完全转移到了个体身上,成为一种被不断放大的“自我责任论”,对年轻人、残疾人、生活困难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这样的自立观,已经成为束缚人们的自我责任的大网了。
作者面向越来越“不婚”“少子”的日本社会提出了批评和呼吁。“自立”不等于“孤立”,绝不等于“一个人活着”。自立是允许人们恰当地依赖家庭、他人和朋友来生活的社会形态。自立和依赖对于人类来说都是重要的。
更进一步说,假如把“居场所”视为某种必需的公共空间或者社会空间,作者设想公共性的构建基础并不是从“公民”或者“市民”出发的政治理论,而是人的自然感受和自然需求。人的自然属性也不完全是需要克服的非文明化状态,而是可以导向审美的生活或艺术范式。如此,人生而为人首先具有的工作、吃饭、休息、享受、爱等日常需求,不应该全部拿来兑换成为优绩社会中的业绩、财产与地位。
“社会应有的状态不是只有在一个人满足‘公民’和‘市民’的条件之后其存在才能得到认可,而应该是一个即使没那么了不起、平凡的‘我’作为人也能够生存的社会”。这样的观点当然也是可以反驳的,因为人的需求满足常常以其公民身份为前提。但是“居场所”的说法,其意义在于提示人们,平凡人还具有一些需求,也可以说是人有平凡的需求、生活的需求。创造居场所,说到底,就是指在时代浪潮中,重视创造人们能够共同放心生活的场所,而不仅仅看重发生竞争、斗争或协商的地方。重视这样的观点,或许对于今天的全球社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