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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
世上最简单的事莫过于吃,不学习不考试,即可无师自通;但世上最复杂的事也是吃,很难找到口味完全相同的两个人。为了豆腐脑的甜咸,人们会吵上三天三夜,强迫别人的口味与自己统一。
我们常以为口味是天生的、自己的,但口味很可能是后天的、植入的。很少有人能真正追述自己口味被形成的那个瞬间,可一旦形成,谁敢冒犯它,我们立刻怒火中烧。
吃是最熟悉的“陌生人”,经常被炫耀,很少被反思。于是,以下这四本略显烧脑的书便有了价值。
人类为什么要吃肉
对“无肉不欢”族来说,吃肉是不证自明的真理。《肉食之谜:动物、人类以及食物的深度历史》的作者吃了25年素,但他不是素食主义者,他认为人类吃肉可能最合道德,因吃素要“杀”植物更多,而吃肉消耗资源最少且所有生物的生存机会最大。他只是好奇:人类吃了几万年素,为何近两三百年间,突然以肉食为主?
所谓的“吃肉有理”有两大“护身符”:
一是大脑进化说。此假说认为,人类大脑耗人体25%的能量,素食养不活它。冰川时代,素食难以找到,原始人只好试着吃肉,幸亏他们学会了用火,肠胃负担大减。从婴儿到成年的这一阶段,占人类生命的20%,其他动物仅占10%,只因人脑须在母亲体外完成发育(即“延迟发育”)。此假说宣告:不吃肉,人变傻。
二是高贵的原始人说。原始人每天只用两小时捕猎,吃150种以上食物,远多于农耕人,所以平均身高比农耕人高10厘米左右,寿命长,骨密度大,少患传染病。他们是猎人,体重不超标,无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困扰。这意味着我们最早的祖先因吃肉而神武,吃素后才变得没出息。
上述两大假说均无核心证据。《肉食之谜》通过整理人类学研究成果发现,除了爱斯基摩人,其他人群虽肉食比例各异,体力、智商并无大异。这说明人类拥有惊人的适应性,不论吃什么都能养活大脑。所谓的“高贵的原始人”也常吃素,因猎杀不到鹿之类大动物,更多在啃老鼠、兔子等,他们很忙,还常挨饿。
“必须吃肉”是现代人才享受的待遇,代价是地球上38%的非冰冻区已成农田,其中35%用于生产饲料,65%用来放牧。人类将40%的粮食、1/3的淡水喂家畜,家畜们每年排放全球近一半的甲烷。
事实是我们可能已被带入“功能主义谬误”中,用错误的历史来对人类现有能力予以解释,这个解释看上去无比有逻辑,遂为“吃肉”建立了合法性。可结果却是环境污染、疾病增加、生态位脆弱等。
本书作者相信人类真正的绝学并非“吃肉”,而是多样性。人类并无“越来越多”的需求,那是资本不断扩张的本性。资本制造了一个感觉的牢笼,让个体从小习惯肉味,坚信“吃肉是享受”。但资本的边界在哪?怎样才能不被它套牢?
《肉食之谜》的价值在于启迪思考,在看似无疑处存疑。至于“人为什么要吃肉”,那是玄学,永被追问,永无答案。
真有地道的家乡风味吗
常言道:“最美的味道,是地道的家乡风味。”可什么是“地道”?什么是“家乡风味”?
《饮食之道:餐桌上的文化人类学》的作者们去吃章鱼烧,经行家指点,其源是神户的明石烧,当地老人遥指小店,仅存五个座位,可滋味不过如此。作者认为,世上并无严格意义上的家乡风味——韩国菜的辣椒来自美洲;日本民众曾长期素食,明石烧的历史并不长;墨西哥国民美食是玉米饼,如今卷的是韩式烤肉和美式干酪;元代《饮膳正要》所记的马思答吉汤(即鹰嘴豆炖羊脚),今已成法国菜、伊朗菜、西班牙菜,还是智利“国菜”……
既然如此,人类为何仍赞美家乡风味?
因为几千年来,农业受制于自然,家乡风味代表着先民对周边环境的征服:美洲发展出“三姐妹”(玉米、豆类和南瓜)组合;中东则有小麦、苦野豌豆、牛奶;中国先民开发出稻米、大豆的“黄金配”。农业辛苦,需强制种植,靠巫术、预言、祖先崇拜、土地赞美、感恩仪式等将人们留在原地。
农业改变了人类的组织模式,这是一个人类学过程,却常被误认为文明史过程。每个民族都把自己讲述为“文明”,把别人讲述为“野蛮”。
古希腊人不知宴席有多道菜,一上来就拼命吃;波斯人只尝几口,一边鄙夷地看着古希腊人,一边等下道菜。古波斯帝国占据了富庶的两河流域和埃及,他们在菜中加入大量糖,以示富裕;古希腊土地贫瘠狭小,只能赞美质朴,厌恶古波斯人的奢华。
其实,每个民族的饮食都既奢华又质朴,但污蔑“他们”的食物、赞美“我们”的食物,是最便宜的团结之道。于是,面包、葡萄酒、茶、咖啡等都被打上文化符号,随着现代民族国家出现,追述过去来打造纯粹民族菜,渐成风气。在韩国菜馆,服务员给《饮食之道》的作者们每上一道菜,便加上一段脚注,而大米、大豆、筷子、瓷盘等都是从中国传入的。
文化无最优,味道无最美,从本质论看餐桌,与从多元视角看餐桌,迥然不同。在这个被理性拿捏的世界中,“饮食之道”可还原它的丰富与质感,这正是本书的魅力所在。
欧洲的“中国热”为何不持久
“中国人比世界其他各国人民更喜欢宴请,因为他们更富有、更豪放。”1585年,西班牙人门多萨在《中华大帝国史》中这样写道。门多萨没来过中国,1583年他受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委托,编纂有关中国的文献。
《中华大帝国史》采用的是传教士拉达、克路士等人关于当时中国餐饮的记载,虽无新信息,篇幅却大大增加,特别强调中国食物便宜、丰富。因为地理大发现后,美洲黄金、白银涌入欧洲,致物价狂涨,中国作为“奇观”让当时的欧洲人羡慕不已。
克路士曾记:“当有人遇到外地来的或者好些天没有见面的熟人时,他马上问对方有没有用过饭。”克路士在中国只待数月,看到的是广州等沿海城市的景象,却得出“中国比其他国家人口多、国土大、政体和政府优越、财富和财务丰足”的结论。
拔高虽好,却仍戴着有色眼镜。此前欧洲传教士柏朗嘉宾曾到蒙古大营,知道“蒙古人认为浪费食物和饮料是一大罪孽”,却鄙夷地写道:“他们烹食狗、狼、狐狸和马匹的肉,必要时还可以吃人肉。”导致13世纪的欧洲人认为蒙古人是古希腊传说中的地狱人(发音如鞑靼),吃人肉,喝人血。
在有色眼镜之下,东方人一会儿被视为神,一会儿被视为鬼,始终不被视为人。
1756年,在法国重农主义代表人物魁奈的建议下,法国国王路易十五模仿中国皇帝,亲自扶犁耕田。1768年春,法国王太子(后来的路易十六)再次模仿中国皇帝亲耕。17—18世纪,中国的戏剧、音乐、服装、建筑、丝绸、瓷器、茶叶、朱子学说等风靡欧洲,但欧洲人的赞美是抽象的,随着欧洲逐渐走出困境,欧洲人对中国的好评很快烟消云散。《味染欧罗巴:中国饮食文化在西方(1500—1700)》通过对欧洲曾经的“中国热”的钩沉,再现了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壮阔景观,也呈现出“东方主义”的偏执与可怕——无论是赞是弹,从来不是平视,只是换上不同的有色眼镜。“我们”永远是“我们”,“他们”永远是“他们”。就在门多萨赞美明朝人大方富裕的同时,西班牙人制定出派2.5万人征服明朝的报告,报告明确提出:明朝地大物博,是一个值得征服的目标。
基操如此,“中国热”岂能长久?
美国菜为何这么难吃
连美国的美食评论家也讨厌美国菜。他们认为,美国大食品公司太多,预制菜、罐头、酱料、快餐满天飞,今天美国人更愿去私人小农场买菜,认为有利健康且美味。
《中午吃什么:一位吃货经济学家的美味指南》的作者泰勒·考恩是资深吃货,还是经济学家,钻过美国城市的小胡同,去过美国的美食乡村。他认为美国菜并没那么差,美国菜真正的三大害是:政府、母亲和美食评论家。
美国政府之害在于想当然。比如禁酒令,让上等的法国餐厅无好酒调味,纷纷倒闭,私酒、劣酒反而猖獗。二战前后,美国政府大驱移民,致各种风味饭馆倒闭。
母亲之害则在于溺爱。美国母亲就业率高企,口味上完全屈从孩子,孩子口味不成熟,易被快餐误导。上世纪50年代比萨饼在美国风行,因它可喂饱全家,且能单手持,边吃边看电视。
美食评论家之害在于这些人不懂科学,想用降低社会效率的方法唤回旧日美食,但快餐风行当前,美国还能有美食吗?
泰勒·考恩是乐观的进步主义者,在他看来,预制菜不是问题,问题是提高预制菜的品质。但本书更多的是贩卖他的灰色人生经验——少花钱,能吃好。泰勒·考恩的办法是多跑华人超市,常去移民餐厅,餐厅刚开业勿去,因口味不稳定,2—4个月内光临,正赶上用口味拉客,4个月后餐厅会转向品牌路线,价高质次。去餐厅要善揩油,医院餐厅不必去,因没人为招患者来做手术而提高菜品质量。赌场餐厅绝对要去,老板常用美食引流,但要选开在赌场后门的餐厅,老板希望客人去餐厅前玩上两把,酒足饭饱的人很少来碰运气,故赌场前门的饭馆活该死绝。
作为资深抠门老汉,作者建议:别尝试电影院餐厅,因上缴款多,影院会指望餐厅打劫观众;市中心饭馆不要去,老板不愁客流;餐馆里美女多,说明走时尚路线,厨师水准难保障;网红店寿命越来越短,说明一火就提价,所以遇网红店应立闯……
经济学是不太实用的学问,因为既便是专家也不能保证在股市赚钱,但泰勒·考恩独辟蹊径:经济学跑不赢股市,还能找不到一家好餐厅吗?对如此掷地有声的小算盘,我反正是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