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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秦川
1912年5月,鲁迅随教育部从南京迁到北京,一直到1926年8月南下赴厦门教书,前前后后,鲁迅在北京生活了长达14年之久。可以说,北京算得上是鲁迅的第二故乡,是他除家乡绍兴之外,生活时间最长的地方。
也许是因为从小在南方长大,加之南方的冬天算不上特别冷,所以,鲁迅也像其他南方人一样,并没有养成冬天戴围巾的习惯。不过,北京的冬天可要比绍兴的冬天冷多了,动辄零下七八度甚至零下十几度,就连一些老北京都忍受不了这样极端的恶劣天气。然而有趣的是,就算北京的冬天再寒冷,北风刮得再凛冽,鲁迅照旧不戴围巾,其“抗冷耐寒”的本领令身边的朋友极为佩服。
萧红刚开始闯荡文坛时,曾得到过鲁迅的帮助和提携,和鲁迅比较熟悉。有一年冬天,她在和鲁迅闲聊时,好奇地问道:“周先生不是很好伤风吗?不围围巾,风一吹不就伤风了吗?”
鲁迅听后,若无其事地回答道:“从小就没有戴过手套围巾,戴不惯。”后来,关于鲁迅不爱戴围巾一事,萧红曾专门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天气再冷,鲁迅先生也从来不戴手套,不戴围巾。每天就上身穿着黑土蓝的棉布袍子,头上戴着灰色毡帽,脚穿黑帆布胶皮底鞋。这样一身行头,在大冬天里,实实在在一点也暖和不起来。想必,不怕冷,也是先生的一种‘特殊本领’吧!”
有意思的是,萧红如此这般得广而告之后,让鲁迅的这个“特异本领”很快在朋友中间传了开来,关怀者有之,赞叹者有之,佩服者有之。有人甚至脑洞大开:说鲁迅先生长有一头浓密而卓然的短发,肯定会起到遮挡寒冷的作用,所以,就算鲁迅先生不戴围巾,似乎也不觉得太过寒冷。然而,说来说去,猜来猜去,可就是没有一个人敢学鲁迅这般,出门不戴围巾。
到了1932年冬,鲁迅回北京探望母亲鲁瑞。有一天,他前往西单商场打算买一些送人的东西。不料,东西没有买到,装在兜里的钱却不知何时被小偷偷走。无奈之下,鲁迅只好返回家中,准备重新拿了钱再去买。
因为钱被小偷偷走,鲁迅“内心多少有些不畅”。看到鲁迅这么快就回来,母亲问他东西是否已经买好?鲁迅叹息一声回答道:“没买成,钱被小偷偷去了。”母亲听后,说他太粗心大意了。
有趣的是,鲁迅好像并不太赞同母亲对他的这种“评价”。几天后,鲁迅在给妻子许广平写信时,特意告知了此事。鲁迅在信中这样写道:“盖我久不惯于围巾手套等,万分臃肿,举动木然,故贼一望而知乡下佬也……”
很显然,鲁迅觉得,自己之所以被小偷“盯梢”,根本不是母亲所说的,是因为自己粗心大意惹的祸。皆是因为自己没有戴手套没有戴围巾的缘故,“不像城里人”,所以才被小偷得手。
几天后,许广平在写给鲁迅的回信中,开玩笑地劝告丈夫,如果以后不想再被小偷盯梢,赶紧去买条围巾戴上,改掉“乡下佬”的形象。不过,鲁迅好像也没有拿许广平的话当回事,依旧在大冬天里我行我素,既不戴围巾也不戴手套,端是执拗得有些可爱了。
